一、开具调档函1.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条件:在延吉市内州属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提供材料:提供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提供原存档机构全称。2.公有制单位离职人员(国企、机关、事业单位)条件:延吉市内州属公有制单位离职人员(延吉市内户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提供材料:国企离职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机关、事业单位离职人员需提供“辞职、辞退、除名、自动离职”等材料;本地身份证原...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留吉回吉来吉就业创业,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制定如...
2024届延边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工作的要求,近期全州人才服务中心将对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帮扶服务,现将服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登记目的了解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对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帮扶。二、登记范围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三、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凡符合登记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6项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人社联〔2024〕7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吉发〔2024〕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6项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
亲爱的2024届毕业生朋友们: 你们好! 在这个充满希望和活力的季节,风华正茂的你们即将开启人生新征程!吉林省人社部门向你们致以最热烈的祝贺并诚挚地邀请你们在吉林就业创业,开创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始终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
(一)补贴政策 1.享受购房优惠。购买首套自用住房的,且房源在“青年延吉商品房房源名录”里面的,享受总房款10%的购房优惠;符合吉林省《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中规定的A-E类高精尖紧缺人才,享受省财政分别给予的300万元、150万元、70万元、35万元和15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拨付);首次申请公积金或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首付款比例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