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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延吉】31条人才政策

原创 高校毕业生服务专栏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3-12-27 16:03 {{clickNum}}

  (一)补贴政策

1.享受购房优惠。购买首套自用住房的,且房源在“青年延吉商品房房源名录”里面的,享受总房款10%的购房优惠;符合吉林省《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中规定的A-E类高精尖紧缺人才,享受省财政分别给予的300万元、150万元、70万元、35万元和15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拨付);首次申请公积金或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不受账户余额和倍数限制,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80万元,生育和抚养二孩、三孩的公积金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达90万元。(牵头部门:市房产管理中心;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享受临时安居补助。来延工作的青年人才,可申请享受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1年;租住商品房给予1年6000元一次性租房补助。(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3.享受购车补贴。购置个人首台自用车(新车),购车款10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10万元以下的补贴5000元,每人可申请1次。(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4.享受“招才引智”和留延就业补贴。被我市通过“招才引智”工程引进的“双一流”或世界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依据《延边州特殊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分别给予全日制本科生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的人才津贴,分5年发放。吸引延边大学毕业生留延就业,被我市中小微以上企业聘用后,可以申请个人补贴,标准为全日制本科生2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元/月,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5.享受企业人才补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任职的青年,享受人才补贴政策,全日制本科生最高10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30000元,博士研究生最高50000元;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按照对企业发展贡献程度,将个人所得税中对地方财力贡献部分,全额用于奖励个人。(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
6.支持企业储备人才。设立中小微企业补贴,鼓励企业引才、育才、用才。企业接纳规定数量的就业见习人员,可申请成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给予企业每人1760元/月补贴;每招收1名16-24周岁失业青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1056元/月),给予企业补贴;见习期满,留用青年毕业生率达50%以上,每留用1人给予见习企业2000元补贴;聘用毕业2年之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补贴。(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社保局)
7.支持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建立企业高端人才薪酬补助制度,鼓励企业大力引进“高精尖缺”外籍人才。方案实施期间,引进20名至60名外籍人才的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的引才奖励;60名至100名的,最高给予20万元的引才奖励;100名以上的,最高给予30万元的引才奖励。(牵头部门:高新区、空港区;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8.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可享受减免房租和免费创业孵化服务。对满足“初创补贴”5000元政策的青年创业人才,且名下企业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的,将再次给予一次性创业提升补贴2万元。在农业领域创业的产业项目,按照创业额度申请25%的省级奖补资金。(牵头部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高新区、空港区、市民宗局、各镇)
9.提供创业优惠贷款。为青年提供创业担保优惠贷款,最高额度为个人贷款20万元、企业贷款400万元,个人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外地回延创新创业的各类青年提供专项贷款,第一年免息,第二年、第三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挂牌公告的贷款市场最低定价利率(LPR)执行,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最高额度为5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牵头部门:团市委、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10.实行评选激励。实施创新创业优秀青年评选计划,被评的青年在孵化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优先扶持,并给予该项目奖励2万元。(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团市委、市人社局)

(二)培育政策

11.硕博青年岗位聘任。放宽青年岗位聘任限制,对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签订3年合同的全日制博士和硕士,可分别申请认定考试系列以外的副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按特设岗位聘任。(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健局)
12.激活人才“编制池”。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循环使用、人走收编”的原则,调剂不少于200个事业编制划入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通过招才引智工程、基层治理专干等招聘考试,主要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和农村 (社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鼓励引导青年向基层一线流动。加大域外青年引进,每年留出一定数量事业编制,鼓励和吸引更多延边州外工作多年,且业绩突出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来延工作。(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13.储备高素质人才。成立延吉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会,开展高层次人才发展等课题的调查和研究,组织参加海内外招才引智活动。利用3年时间,力争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200名。设定岗位为事业单位管理岗,采取人才“编岗”适度分离方式,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工作,服务期为3年。(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14.搭建青年联谊平台。营造关爱青年群体恋爱、结婚的积极氛围,打造青年公益婚恋交友品牌,每年开展联谊活动不少于30场,覆盖青年不低于5000人次。(牵头部门:市直机关党工委;责任部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各镇、各街道)
15.培养青年家国情怀。在全市开展青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青年集中聚集的单位、机构和群体,采取观影、参观、宣讲等多种方式,引导在延青年树立“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思想;参与“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活动,宣传一批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青年先进典范。(牵头部门:团市委;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
16.强化青年职业培训。搭建高水平青年学习平台,引进国内外优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合本地高校开展合作或独立办学,到2025年,校企合作单位达到20家;健全在职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激励制度,每年学分达到专业前三的,给予1万元奖补资金。(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团市委、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7.提供青年展示平台。注重对青年的评价激励,在全市范围内每年进行十大杰出青年考核,择优推荐参与各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鼓励和支持“两新”组织广泛参与;“五四”青年节期间,开展“两红两优”选树活动;全年组织开展青年企业家、青年志愿者等专项领域优秀青年选树活动,发挥青年先进示范引领作用。(牵头部门:团市委、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
18.培育特色专业人才。培养各领域文艺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艺人才,引培一批编导、舞美、音乐创作、书法美术、旅游管理、理论研究、文博等类别的人才;提升现代新兴门类艺术创作水平,形成以少数民族特色传承为主、富有活力的文化产业人才群体,打造一支能够引领延边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队伍。(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9.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以“两区”为平台,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与国家高端智库、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等“双一流”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加快建设延吉教育产业园区、软件研发生产基地、产业研究中心、绿色农产品产业园等创新平台,提升全市应用创新水平。(牵头部门:高新区、空港区、市教育局、市工信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人社局)
20.提供文化交流平台。加强与各城市青年的交流,每年开展游学研修、人才培养、文化交流、创客竞赛、体育竞技等活动5场次以上。(牵头部门:团市委;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执法局、市文广旅局、各镇、各街道)

(三)保障政策

21.着力建设青年小镇。引导房地产开发商、商会协会等,围绕共享办公室、商务对接、金融保障等创新创业关键要素,建设青年人才创业圈,成立青年创业孵化园区4个以上。(牵头部门:高新区、空港区、市自然资源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
22.建立安居保障机制。推动优化高新区、空港区居住设施,提供人才公寓、专家楼或集体宿舍等;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优先提供给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青年创业人员。(牵头部门:高新区、空港区、市委组织部、市住房保障中心;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城建集团)
23.设立青年驿站。青年来延吉应聘求职的,应聘期间可免费申请入住人才驿站,单次不超过5天4晚,每年可申请2次,不可连续申请。(牵头部门:市国资中心;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4.青年零门槛落户。青年落户城镇的不受购房、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限制,可在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上述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随迁落户。(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社保局)
25.提供便捷生活服务。实施“人才精英卡”项目,推行青年来延就业创业手续“简办”“网办”服务,实施公寓申报、补贴申领、档案转递等网上办理,让青年“零跑腿”。帮助青年解决工作、医疗保障等问题,为青年子女提供均等受教育的机会。(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政数局)
26.建设优质学校扩增学位。科学规划教育资源布局,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扩增建设力度;争取十二年义务教育试点;联合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大力推动幼儿园建设,新建达标住宅小区按规定配建幼儿园;帮助青年解决育儿负担,到2025年全市托育机构达到20个以上。(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卫健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
27.满足青年赡养老人意愿。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推进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等设施建设,开展助餐、助浴、巡访关爱等服务。严格落实“护理假”,保障青年对父母精神赡养时间。(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卫健局、各镇、各街道)
28.倾力打造绿美宜居城市。全面开展“绿美延吉”行动,集中打造一批标志性的精品街路、游园广场、绿美景观;高标准设计建设西部新城等城市组团和高铁站前广场等地标性建筑,建成一批符合青年休憩、聚会、活动的广场;聚集城市友好形象,利用抖音、快手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对延吉城市形象进行宣传,设置符合延吉民族特色与青年品味的网红墙、宣传logo、口号标语,增强延吉对青年的吸引力。(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林业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执法局)
29.打造多元文化旅游产业。传承红色文化,扩大太兴红色小镇影响力,建设五凤洞窟文化产业园、八道阿里郎小镇等红色旅游基地5处以上;推广民族文化,以中国朝鲜族民俗园、春兴村古村落等为基础,建设五月丁香民宿等具有民族特色的休闲旅游产业20处以上;挖掘恐龙文化,着力提升恐龙博物馆、恐龙王国等景区品质,建设恐龙化石遗址保护公园,深入挖掘恐龙科普文化价值,帽儿山恐龙文化旅游区争创5A级旅游景区;新增培育精品文旅线路10条以上。(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恐龙文化研究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各镇、各街道)
30.丰富青年文化旅游体验。丰富旅游体验项目,打造青年向往的旅游目的地。扩大延吉国际冰雪旅游节、朝鲜族端午民俗文化旅游节等精品节庆活动影响力;围绕足球、美食、音乐等主题,依托《四季如歌》等精品文艺作品,举办音乐节、美食节等特色节庆活动,延伸旅游产业链;发放100元至2000元面值不等的旅游消费券,探索旅游积分打折等多种形式的旅游促销活动,满足青年来延旅游消费需求。(牵头部门:市文广旅局;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各镇、各街道)
31.全面提升消费环境。全面打造烟集街、牛市街、延川街等宜游宜购的特色街区,引进知名音乐餐吧等业态品牌入驻,推进文创区、文化产业区建设。持续升级中国朝鲜族民俗园、延吉不夜城等重点景区,新开发网红打卡地10处以上。围绕青年兴趣爱好,每年策划脱口秀、读书演讲会等文化活动5场次以上,举办野餐露营等户外活动3场次以上。(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局;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国资中心、各镇、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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