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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图们市2024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及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2024-01-12 13:42 {{clickNum}}

为做好2024年就业见习工作,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招募就业见习人员。

一、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

1、征集时间

2024年1月16日至4月15日

2、征集范围及条件

(1)本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能够提供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的,且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3)能够具备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能够按照规定在见习期间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并按月足额垫支见习生活补贴;

(5)符合见习工作的其他规定。

3、申报程序

有见习需求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一下材料。

(1)《吉林省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组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招募就业见习人员

1、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除外(16-24周岁失业青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处于“停缴”状态或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就业见习人员申请方式

见习人员申请不受前述“征集时间”限制,采用“随时报名、统一安排、长期受理”的方式,有意愿参加见习的人员直接到政务大厅一楼D16窗口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险机构开具的无参加社会保险参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寸照片、《吉林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2)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经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后,与见习单位对接,安排上岗。

三、就业见习政策

(1)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

(2)见习补贴标准。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单位,政府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其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政府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除由财政全额供款的事业单位外,其它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拨付见习岗位补贴。

(3)见习期内,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相关要求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严格把关,督促见习单位按程序开展见习工作,加强见习跟踪指导和服务。杜绝空岗套取资金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见习单位资格,扣减该单位当年所有就业见习财政补贴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33-3663501

地址:图们市政务中心一楼D16号窗口。

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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